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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法院利用微信视频调解成功

  发布时间:2018-07-20 16:50:57



    近日,郸城法院通过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了一桩离婚案件。

    原告郭某与被告苏某在外地打工时认识,不久后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婚前认识时间短,结婚时双方年龄小,婚后又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两人经常吵架。后郭某于2010年独自一人外出打工至今,夫妻处于长期分居状态,两人婚后无子女,无共同债权债务,无共同财物。2018年7月,郭某向郸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苏某离婚。

    郸城法院法官赵文学受理该案后,经过了解,认为此案比较适用于调解处理。赵庭长在联系双方当事人时得知,原告郭某现在黑龙江工作,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郭某不便离开,无法到庭。赵庭长从远程庭审中得到启示,有了主意,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尝试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同时联系了郸城县检察院,由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萍进行法律监督。7月18日下午,在有调解法官、检察员、书记员、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组成的微信群中,此案调解工作正式展开。首先赵庭长通过微信视频向当事人介绍了此次调解人员组成情况,并由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身份确认;接着通过视频对话查明了结婚登记时间、生育子女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情况。经过赵庭长近半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是郸城法院首次尝试利用微信视频办理案件,既节省了诉讼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是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同时,利用新媒体形式办理案件,是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智慧法院的号召,也是践行十九大提出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

责任编辑:任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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