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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扎实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3-06-08 08:55:56


    6月6日上午,当包工头刘某颤抖着双手从郸城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8万余元工资款时,感激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颤抖声音说:“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法官,5年了我们的血汗钱终于要回来了,我可以回家了。”

    2007年,刘某带领农民工在开发商李某承包的工地施工,由于该工程中途停工,李某以工程赔钱了为由,拒不支付共计8万余元的农民工工资。后刘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为躲避法院执行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导致该案无法及时执结。5年来王某为了躲避农民工上门讨要工资,也长期在外地躲避,不敢回家。2013年6月1日,执行法官得知李某在邻县某工地承建工程的消息。执行法官结合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决定邀请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协委员,参与该案执行。在短短5天之内,执行法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三次前往李某工地,通过讲法律、讲道理等大量思想工作,最终使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8万余元农民工工资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该案得以圆满执结,刘某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自全省法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以来,郸城法院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采取多部门联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全程参与见证执行等有效措施。使一批长期得不到执行的案件得到圆满执结,使一批“赖账户”受到应有的惩罚,取得显著效果。截止目前,该院共执结该类案件23件,涉案标的600余万元。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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