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家住郸城县城关镇的黄老汉将一面绣着“一心为民、秉公执法”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城关镇法庭,以表达对城关镇法庭及办案法官的感激之情。
现年77周岁的老人黄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体弱多病,没有工资收入,更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仅靠4个子女的赡养费维持生活。然而,子女们都已成家分开生活,黄某一直跟随小儿子生活,其生活费一直由小儿子承担。去年初,小儿子将共同居住的房屋翻新重盖了五间门面房后便不再同老人一起生活,也不承担老人生活起居所需费用。老人为此伤心欲绝。万般无奈之下,黄某来到郸城县人民法院,想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自家的难题。法院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后认为,此案系家庭内部纠纷,适宜调解解决而不宜判决,于是,将此案移交给城关镇法庭办理。
王娜庭长在了解此案后,对案情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并制订了调解方案,然后,把黄某及其子女传到法庭进行耐心调解,并主动上门同其小儿子耐心劝解谈心。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使小儿子认识到了不足,表示愿意承担今后老人的生活费用,继续一起居住尽赡养义务,并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从而使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