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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三项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4-03-11 08:51:16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广大员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宗旨意识、廉政勤政意识,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郸城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建立廉政长效机制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规范选拔用人制度。规范干部选任程序、环节,每位干警的晋升都要经过集体研究、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并确保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积极发挥廉政管理和廉政监督的综合功能。建立全院干警廉政档案并注重结果运用,在干警评先奖优和选拔任用上实行廉洁自律一票否决。

    规范审执案件制度。突出对立案、审判、执行、审限、结案等重要诉讼和执行环节的监控,先后出台办案规定20个。通过开展廉政执法监督、“一对一”廉政结对监督活动等,促使办案人员行使权力时始终自我警醒并受到严格约束,从而自觉不办人情案。近5年来,该院一直保持着上诉率低、申诉率低、发回改判率低“三低”的审判质量。

    规范费用收支制度。制定完善《立案收费和结案退费管理规定》、《执行款物交接制度》等10余项制度,对全院案件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部门、统一收费票据;严禁审、执人员直接经手财物确定立案诉讼、执行费由当地银行统一代收;加强后勤财务管理,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严格审批、统一管理,大宗物品的采购事先指定纪检监察人员介入,但因执行制度规范,从未有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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