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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五项措施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7-31 09:28:52



给同学们发放法律书籍

    郸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青少年审判工作中探索出一条寓教于审、惩教并重、情法相融、多措并举的青少年维权新路子,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了贡献。

    一、发放一张联系卡。制作了“郸城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未成年人维权联系卡”,该联系卡上不仅印有少年庭受案范围的文字简介、立案咨询电话,还有法官的维权咨询电话及法官老师信箱等内容,将联系卡在中小学各个班级和涉案未成年人中间发放,使他们及时获得专业的法律指导。

    二、突出两个结合。坚持寓教于审,把案件的处理与少年学法、守法法制宣传、与未成年人依法维权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实行“三见面”制度。即审判人员与未成年人见面,了解学习、生活状况,告知未成年人加强自我保护相关事宜;与学校老师见面,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交友、生活情况;与居委会、村委会等单位组织见面,了解未成年人家庭及其成长的有关情况。

    四、推行四条措施。即向当事人发送《诉讼提示》、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签订法律援助工作协议、引入诉前调解机制发挥“涉诉纠纷调解室”功能、对确有困难的少年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免制度。

    五、明确五项原则。即避免二次伤害原则,避免在诉讼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注重调解原则,发挥调解结案的积极效应;快速处置原则,提高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的流转速度;适时回访原则,案件审结后,法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回访活动,延伸帮教职能;探索创新原则,在审判实践中不断研究和制定特色化工作方法和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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