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部分工作人员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的突出问题,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的同时,以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基本出发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该院积极推行“五个必办”:一是能办的事必办。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能为群众办的事,尽力办妥办好,杜绝推诿扯皮;二是一时难以办理的事情想法办。定期召开信访人员座谈会,能当场拍板定结的,当场拍板,不能当场解决的,限期予以书面答复和办理;三是事无大小必办。无论群众反映什么性质的问题,不分轻重大小,都要认真办理;四是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必办。该院实施重大信访通报制度,凡带有群体性纠纷,容易引发恶性案件发生的信访,及时掌握事发动态,针对性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重大紧急事情必办。采取快速反映的方式,围绕群众所提供的线索,迅速到场、到位、及时办理。
为将“五个必办”措施落到实处,该院还成立了由院长张永波任组长的督查领导组,凡是来访的群众一律零距离接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之门外。因态度恶劣,工作不力,即使事情办妥,也要予以通报批评。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办理的,扣发当年全部岗位津贴,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做出深刻的书面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