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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抗诉案件实行流程管理

发布时间:2014-08-25 09:51:54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抗诉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抗诉案件在流转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实施办法,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由于法律对抗诉案件的情形未作明确规定及审判实践中存在不规范做法,未经上诉、申诉而直接由检察机关抗诉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越来越多,不仅给两审终审带来诸多负面影响,造成国家诉讼资源的大理流失,而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时有迟滞甚至出现“法检”两家在定性、认定事实、处理结果常常对立现象。对此,郸城法院研究制订了对抗诉案件实行流程管理的20条规定,对抗诉案件的受理情况、案件材料签收和交接手续、排期开庭时间、案件审理期限、抗诉机关的办案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应遵守的规则、当庭宣判的具体要求等方面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定。

    该院突出强调现代网络手段的应用,要求办案人员将抗诉案件的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地输入微机信息管理系统中,要不断查看抗诉案件的办理情况,对抗诉案件在流转过程中检察机关及本院审判人员的不规范做法及时提醒警示或上报,使抗诉案件的监管工作更加严密、规范。不仅使抗诉案件的立案工作有一明确的操作步骤,而且使抗诉案件的审理工作纳入正规化,规范化轨道,在所审理的8起抗诉案件中皆能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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