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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多举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2-05 09:10:48


    年关将至,为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郸城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举措帮助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讨薪,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成效。

    郸城是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县,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民进城务工不在少数,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如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血汗钱”能及装进农民的“口袋”,一直是郸城法院党组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的大事。眼下又到年关农民工返家时期,该院党组及时做出反应,经认真研讨,采取措施助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的顺利进行。

    该院对涉及农民工案件实施“五个优先”。即优先实施司法救助;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全部免交。优先立案送达;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庭务必于在2小时内办完立案审批手续,并于8小时内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给被告。凡以经费不足为由逾期送达耽误案件审理者,一律待岗培训。优先采取保全措施;无论原告申请与否,只要同意财产保全,法院将按法律规定依职权在24小时内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优先开庭审理;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不提出答辩的,当日开庭审理。不对同一事实提出答辩或故意拖延时间的,该院首先采取先予执行后开庭审理的办法,以此避免被告转移财产,防止“空调白判”现象发生。优先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第2日,执行员根据当事人申请务必将强制执行措施运用到位。不能如期执结的,除换员执行外,对执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该院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法官走上街头、深入企业社区为农民工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农民工。

责任编辑:孙涛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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