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在郸城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郸城县法院院长张永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该院1名庭长、14名副庭长(基层法庭副庭长11名)、1名审判员通过人大任命。
在听取了郸城县法院院长张永波所作的提请职务任免议案报告后。经过参会常委会委员分组讨论,举手表决等方式,全票通过了法院的提请任免决定,并现场颁发了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晓霞对新任命的干警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要求他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积极进取、勤奋工作、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此次任命充分体现了郸城县委、县人大对法院干警职级待遇的关心和重视。新任命的法官履职后,将进一步充实法院的审判队伍。特别是,11名人民法庭副庭长获得任命后,将全面充实基层人民法庭审判力量,稳定基层法庭队伍,增强干警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奋斗基层的决心和信心。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