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高院部署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郸城法院党组及时做出反应,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波为组长的领导组,按照省院要求部署活动具体安排,采取多项措施,助力农民工讨薪。
首先优先实施司法救助;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全部免交。优先立案送达;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庭务必于在2小时内办完立案审批手续,并于8小时内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给被告。凡以经费不足为由逾期送达耽误案件审理者,一律待岗培训。优先采取保全措施;无论原告申请与否,只要同意财产保全,法院将按法律规定依职权在24小时内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优先开庭审理;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不提出答辩的,当日开庭审理。不对同一事实提出答辩或故意拖延时间的,该院首先采取先予执行后开庭审理的办法,以此避免被告转移财产,防止“空调白判”现象发生。优先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第2日,执行员根据当事人申请务必将强制执行措施运用到位。不能如期执结的,除换员执行外,对执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