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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强化措施妥处涉农维权案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发布时间:2015-11-26 09:46:51


    郸城县人民法院立足该县是农业大县的客观实际,切实将妥处涉农维权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司法职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为促进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民利益保驾护航。

    强化窗口建设,确保司法便民。该院注重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在立案大厅设立接访导诉台,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指导、解答、分流来访来诉群众。设立便民服务台大力倡导文明服务,对身体不适、行走不便、身患疾病者专门设立当事人留守地。实施十项便民立案措施,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立案,并对偏远地区提供电话、信件、传真预约和上门立案服务。

    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实行庭前、庭中、庭后全方位调解,联合司法局、人民调解组织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通过调解化解农民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对涉及民生的案件,特别是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相邻关系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加大办案力度,促进此类案件的高效公正办结,维护农村的社会和谐。

    坚持严打方针,营造安民环境。该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打击的矛头直接对准抢劫、故意伤害等危害群众身心安全的犯罪和盗窃、制售假药种子等危害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针对社会混乱重点地带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台、广播进行法制宣传,震慑犯罪,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序。

    实施规范管理,改善亲民角度。严格按照省高院司法礼仪的有关规定,强化接待、庭审的司法礼仪管理,彻底摒弃“冷、横、硬、推”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工作作风,杜绝人为延长审限现象发生。同时采取抓制度实行责任捆绑,抓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抓队伍提高整体素质,抓文明增强思想品味的强力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增强爱民、亲民效果。

    实施司法救助,维护人民利益。结合当地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农业基础薄弱的特点,主动对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确保蒙冤受屈、有理无钱的老百姓打得起、打得赢官司。进一步拓宽救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对打赢官司但权利未得到救济的群众,积极协调政府部门依照规定提供司法救助,确保群众生活有所依靠,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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