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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郸城县人民法院预算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5-25 12:05:59


关于2015年度郸城县人民法院预算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郸城县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等庭、室。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的由郸城县人民法院所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郸城县人民法院共有政法在职人员125人,退休49人,离休1人,遗属补助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89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87.94万元;非税收入61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446万元。其中,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899.94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7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2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61万元,专项业务支出67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5部门预算公务接待12.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公务用车共计37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3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合计142.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

责任编辑: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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