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在郸城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王洪彬同志为该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晓霞向王洪彬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洪彬作了供职发言。首先他衷心感谢县委的提名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履职尽责、务实重干,不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提案、建议和交办的案件。三是以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助推和谐、确保公平为己任,负重加压、迎难而上。四是要抓住审判执行工作突破点、着力点,抓好司法为民主线,带好法官队伍。五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当好人民公仆。
最后,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洪彬在大会上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