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4日,郸城县人民法院通过精心计划、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强制执行一起物权纠纷案,有力的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威慑力。
据了解,被告王某在该老家划分的第六村民排水沟上建房居住,在王老家六组要求拆除违章建筑及附属物未果的情况下,王老家六组推举代表人王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应排除妨碍、停止侵权。从判决生效到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郸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做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但其始终不同意自动履行拆除房屋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因年龄较大,对执行法官的意见和建议不予理会,导致本案执行难度加大。在多次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本院决定将此案列入要案范围依法强制执行。为依法稳妥执行本案,执行局事先特制定了周密的强制执行实施方案,抽调法警队、拒执庭等部门相关同志,进行内部整合。同时,联系镇政府及社区领导,进行外部借力,并组织召开集中会议,明确工作安排和要求,细化责任。
强制执行当日,执行局组织四名执行法官按事先安排提前出发,赶赴现场,争取在强拆之前,再次做好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思想化解和情绪稳控工作,竭尽全力促成执行和解。经过一番细心劝说疏导,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仍然十分固执。法院依法进行强拆,所有参与执行工作人员坚守职责,文明执法,整个强拆过程在有条不紊中顺利结束。至此,在内外力量的紧密配合下,一起从审判到执行历时三年多的排除妨害纠纷“骨头案”获圆满执结。
该案依法强制执结,再次彰显了郸城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按照周口市中院开展“夏日雷霆执行风暴”的工作部署, 郸城县法院执行工作持续发力,打出了执行声势,彰显了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