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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29 10:07:33


    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一、执行指挥中心及各职能机构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二、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脱岗、串岗,有事必须请假, 假条由主任和科长签字生效。

    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负责分析整理各种案件,做好案件整理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值班主任    和科长汇报。

    四、必须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对当班运行情况及注意事项要交接清楚,并履    行签字手续。

    五、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因玩忽职守造成的失误,要严肃追究值班员责任。。

责任编辑:张博 任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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