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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7-08-30 08:31:56


    郸法[2016]66号

    关于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的

    通  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16]16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郸城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张永波  党 组 书 记  院  长  139*****

    副主任:裴新领  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 136139*****

    胡忠学  党 组 成 员  副院长130136139*****

    曹海彬  党 组 成 员  副院长136130136139*****

    董景成  党 组 成 员  副院长138136130136139*****

    韩  彬  党 组 成 员  纪检组长135138136130136139*****

    张凤华  党 组 成 员  政治部主任183135138136130136139*****

    裴祖成  党 组 成 员  刑事庭长139183135138136130136139*****

    成  员:张艺军 段  铭 李彩霞  赵文学  杨加峰

    金  健 徐  静  崔耀润 韩胜利

    司法救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段铭(139139183135138136130136139*****)

    兼任,成员有刘振奎、赵艳蕊、韩宏、董新星。

    邮箱:dcfyxfb@126.com  电话兼传真机:0394-3384046

    郸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张博 任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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