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至14日,我院在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鹿邑县刘某某等1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于该案属于跨县审理,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作案时间跨度大,证据材料繁杂,为确保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组书记、院长王洪彬专门对该案作出指示,要求我院各个部门要全力配合此次庭审活动,提前制定好安全保障和后勤接待的保障方案。成立了安全保障小组和后勤接待小组,每个小组又做了详细的保障方案。为了做好庭审安全保障,王院长向周口中院作了汇报,又和郸城县公安局及鹿邑县公安局积极协调,调配其他基层法院法警及公安干警协助做好庭审的安全保障,确保万无一失。
开庭当天,由我院全体法警16人和兄弟法院法警支队、公安局干警共40余人组成了庭审安全保障大队。根据预案,庭审安全保障大队分成押解组、安检组、警卫组和机动组,严格按相应的操作规程开展庭审保障工作。对进入审判庭参加旁听的人员,一律由安检组对其进行身份核实和严格的安全检查。警卫组负责密切观察庭审区域周围群众的动向。机动组则随时待命,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县委高度重视此次案件的审理,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崔卫国在我院执行指挥中心观看了庭审直播,我院院长王洪彬、检察院检察长周威、公安局长陈凤祥一起观看了庭审直播。公安局局长陈凤祥简单介绍了此次案件的侦办及抓捕情况。崔书记询问了被告人及其旁听家属情绪稳定情况,详细了解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安排。崔书记指出,审判现场干警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肃庭审现场纪律,保证审理任务的有序进行。
在两天的庭审过程中,院长王洪彬多次到庭审现场查看庭审进行情况,党组成员、主管刑事副院长胡忠学现场指挥,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本案判决结果将在庭审结束后,由合议庭充分评议,另定时间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