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你们办案真是神速!”张某感慨地说。2017年11月10日上午,当事人张某驱车赶到郸城法院,把一面写有“调解构建新和谐,为民服务化民忧”的锦旗送到诉调对接中心三位工作人员的手中。
2015年4月11日,被告向原告张某借款3万元,原告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以转账的方式转给被告。在此期间,原告因急需用钱,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后被告给原告出具借据一份,约定还款日期,若超期不还,按中国银行利息计算。还款到期后,被告又拒不偿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于2017年11月6日起诉至郸城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
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周新琦、刘子豪、王猛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原告和被告的关系,见诸于法庭容易激化矛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三位工作人员通过与原、被告多次沟通,了解到两方都有调解的意愿,便决定做诉前调解工作。在随后的电话沟通中,三位工作人员从生活道理延伸到法律法理,劝被告恪守诚信,珍惜真情,同时劝说原告能够体谅被告的经济情况,给予一定的宽恕。在三天的努力下,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立即还款,原告也愿意只要本金。11月10日上午,被告把欠款送到郸城法院,一场矛盾消弭于无形。
目前,郸城法院诉前调解机制已经趋于成熟,成立了诉调对接领导小组,在立案大厅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并和多个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建立了横向沟通互动调解网络,实现了辖区内调解组织的“大对接”和“全覆盖”,诉前调解结案率达到13%,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