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郸城法院通过“云间”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入室盗窃案。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在不同场所通过网络视频连线方式参加庭审。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曾有过盗窃前科,2019年12月31日,刘某用携带的开锁器撬锁潜入双楼乡某村夏某家中,盗窃过程中夏某返回家中,刘某惊走,随后夏某报警,刘某被抓获。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法官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在法官的指导下,在线完成了庭审笔录的校对和签字确认程序,实现了案件的“隔空”审理。
当前,郸城法院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庭方式,对案情简单、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开展网上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