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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09 16:12:10


    郸法〔2020〕40号

    郸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确保郸城法院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要求,全面提升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量。

    二、目标任务

    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紧紧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三高三优”工作目标,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全院各部门把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审视自身间题、提升自身能力的有利契机,强弱项、补短板,以工作提升带动指标改善,为做好全县“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三、活动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

    8月17日至12月中旬

    本阶段,我院将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院领导走访律所座谈会、院领导走访金融机构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民营企业家、律师以及金融机构的意见建议,查找剖析我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任务分解

    民事审判方面问题的整改,该项工作责任领导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艺军,责任部门为各民一庭、民二庭、各人民法庭及道交平台。

    刑事审判方面问题的整改,主要涉及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指标,该项工作责任领导为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娜,责任部门为刑事审判庭。

    行政审判方面问题的整改,主要涉及府院联动,如何更好为民营企业服务,该项工作责任领导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艺军,责任部门为行政审判庭。

    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主要涉及执行合同指标和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指标,该项工作责任领导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博全,责任部门为执行局全体。

    立案、信访方面问题的整改,主要涉及诉讼便利度,该项工作责任领导为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娜,责任部门立案庭。

    作风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该项工作责任领导为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卢怀杰,责任部门为派驻纪检组及院监察室。

    院政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该项工作责任领导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凤华。责任部门政治部、各综合部门。

    除开展自查以外,我院还设立了举报电话:0394-3187702

    负责人:李廷瑞   举报邮箱:litr007@163.com

    (二)整改阶段

    9月7日至12月中旬

    本阶段,我院将根据自查阶段查摆出的民事、刑事、行政、执行、作风、立案、信访、院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针对问题逐一整改。具体要求:各部门要召开部门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找出根源所在,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不能解决的事项要拿出规划,提出整改期限;认真做好支部记录,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建章立制。

    (三)验收总结阶段

    12月中旬至今年年底

    院各部门要切实认识到本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全面履行自身责任,本阶段对本部门负责的整改事项要及时总结,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推广,使我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上稳步推进,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具体要求: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写出各部门的总结报告;活动办要结合全院工作情况写出整改报告。

    四、工作要求

    本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按照院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整改期间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不能解决的事项要拿出规划,建章立制,积极推进逐步整改到位。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察室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对问题多、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要挂牌整治,对存在严重司法问题的案件和违纪违法问题要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

    郸城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7日

文章出处:郸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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