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创建联动机制,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石槽法庭与石槽司法所联合调解一起彩礼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4-30 10:16:48


    根据上级法院及郸城县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石槽法庭与石槽司法所建立联动机制,进行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群众矛盾,极大的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

    为了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石槽法庭与石槽司法所协商,由石槽司法所派驻调解员于某常驻法庭,接待来庭咨询的群众。对具备调解条件的及时调解,由司法所出具调解协议。无法调解的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及时依法维权。

    2021年初,宜路镇张寨行政村村民吕某来到法庭反映,自己与石槽镇周庄村民赵某年前举行结婚仪式,定婚花费了273000元彩礼。但举行婚礼后,赵某不与其同居生活,现在离家出走。吕某到赵某娘家寻人,险些发生打骂事件。吕某现在人财两空,要求法院处理。

    调解员于某接待了吕某,耐心的听取吕某的陈述,并对吕某作了普法讲解。虽然吕某支付了大额彩礼,但是毕竟与赵某同居了近三个月的时间,所以并不能要求赵某全部返还彩礼。吕某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同意减少返还彩礼的数额,要求调解员于某进行调解。

    调解员于某立即联系到赵某,与赵某沟通交流,对其进行了法制教育。并亲自到赵某家,与赵某家人进行沟通。经过一个星期的反复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当面返还吕某彩礼170000元,并放弃嫁妆。双方家人握手言和。

    为人民群众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则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事情无大小,贵在坚持并有具体的实施方案。石槽法庭与司法所联合进行诉前调解,充分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责任编辑:任丽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