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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3-03-20 08:55:45



    近日,郸城县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近年来,郸城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科学管理、强化宣传,有效开展节能工作,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

    郸城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成立创建节约型机关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建立各项节能管理措施,设置节能监督管理岗位,各部门协同推进,逐步建立健全运转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体系。明确节能减耗目标,规定水电管理、空调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办法,签订物业保洁合同和绿化养护合同,制定能耗统计制度,定期总结分析全院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及时查找问题,制度新对策,强化对全院节能工作的管理。同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的意义,教育广大干警把节约资源当作促进社会发展、创建文明单位的大事来对待。加强节能宣传,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日活动,全面推进节材、节水、节电行动,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开展光盘行动、反对铺张浪费,积极践行绿色出行,推动绿色办公,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警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郸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节能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节约型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干警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郸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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