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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执行干警连夜奔波成功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24-01-29 10:11:43


2024年1月16日,郸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夜奔波500多公里来到山东省沂水县,冒着严寒蹲守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主动归还货款,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19年郸城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李某诉至郸城县法院,该院于2019年4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书,判令被告李某十日内支付该公司货款64455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李某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1月15日晚,申请人致电执行法官王永俊,准确提供了被执行人李某的具体位置。时机转瞬即逝,王永俊紧急报备后,带领几名执行干警连夜出发奔赴山东沂水县。1月16日早上5时许,连夜奔波了500多公里的执行干警们顾不上休息,在被执行人李某经营的服装店附近蹲守,最终找到被执行人李某。

执行法官耐心地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将货款汇至郸城法院账户,最终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郸城法院将提高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强化司法服务能力,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依法制裁逃避规避执行的行为,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郸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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