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申请人文某将印有“一身正气、执法如山”和“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两面锦旗送到郸城法院执行局干警杨森、张鑫的手中,对执行干警秉公执法、高效执行表达衷心的感谢。
文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郸城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偿还文某4万元。被告收到判决后依然不履行判决,文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郸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直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仵某,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居住的行政村走访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发现仵某在某保险公司有一份保单。执行干警随即前往该保险公司核实具体情况,在确认该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可以作为执行对象。执行干警便将被执行人仵某的保险进行扣划,并向其送达扣划裁定书。至此该案得以执结,申请人文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下一步,郸城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