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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张夯暂予监外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09:18: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院决定将罪犯张夯暂予监外执行。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责任编辑:郸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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