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张夯暂予监外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09:18: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院决定将罪犯张夯暂予监外执行。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责任编辑:郸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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