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过程中,郸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将司法职能向庭后环节延伸,注重对罪犯的帮扶教育和对群众的教育预防,大大增强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社会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了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帮教在狱服刑罪犯,帮助其树立正确人生观。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坚持帮教、感化、挽救的方针,定期到服刑场所以法制讲堂、自由谈心、生活慰问等多种形式,从生活上、心理上对其进行帮扶教育,帮助其勇敢痛改前非、面对生活,重塑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主动改造自己并学习一门安身立命的技术,争取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早日踏入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改造管制缓刑分子,教育其走上自新之路。对于被判处管制、缓刑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坚持教育、改造、自新的方针,经常走访帮助他们,对他们在生活上照顾、在心理上矫正,教育他们积极遵守管制、缓刑的相关法律法规,把握好党和人民给予的改过自新的机会,积极改造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开展反面警示教育,预防同类犯罪的发生。对于“两抢一盗”罪犯的近亲属和有犯罪危险的群众,坚持教育、警示、预防的方针,利用公开宣判、针对宣传、反面教育的方式,集中利用打击成果,对其大力开展反面警示教育,让罪犯的近亲属充分认识犯罪的危害性,让具有犯罪危险性的群众不敢以身试法,真正从源头上预防“两抢一盗”犯罪的发生。
四、安抚慰问被害人群,实现打击效果的最大化。对于受到“两抢一盗”犯罪侵害的人群,坚持救济、帮助的方针,除了积极保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的落实之外,对生活困难的群众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维持被害人的日常生活。同时注重走访被害人,做好其心理安抚工作,消除其怨恨敌对情绪,将注意力放在生产生活上,实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社会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