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郸城县人民法院着重强化五项措施,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组织规范化。成立了郸城法院巡回审判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温新征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巡回审判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成绩作为部门年终评先和考核的依据。
二、措施制度化。制定了《郸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细则》,明确规定巡回审判的指导思想、审判组织、审判案件范围等,把巡回审判确立为审判庭和基层法庭的首要的审判方式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确立,深入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巡回办案活动。
三、力量加强化。在审判力量断层、紧缺的情况下,抽调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高又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审判法官充实到巡回法庭,扩充审判力量,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配备公务用车扩大巡回办案的活动范围。
四、程序简易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对当事人请求法院解决纠纷,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即立案,就地审判,即时调解;对不属于法院主管事项的,应做好群众的接待和解释工作,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五、影响扩大化。在巡回审理的过程中注重审判的教育影响,农村群众可以就近旁听案件庭审,使广大旁听群众通过目见耳闻和亲身感受,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引导农民遵纪守法、合法致富,达成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结合办案开展以案说法和法律咨询活动,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实施五项措施一个多月以来,共巡回审理民事纠纷123件,受教育的群众达1500人次,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