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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办公电话号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7 17:00:56


    因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及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电话号码局号由8525变更为6755,原办公电话号码8525××××变更为6755××××,后四位电话号码不变。原办公电话号码8525××××自2008年7月5日起停止使用。

    变更后的最高人民法院总机电话为:67550114。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四日

责任编辑:刘学勇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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