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办公电话号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7 17:00:56
因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及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电话号码局号由8525变更为6755,原办公电话号码8525××××变更为6755××××,后四位电话号码不变。原办公电话号码8525××××自2008年7月5日起停止使用。
变更后的最高人民法院总机电话为:67550114。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四日
责任编辑:刘学勇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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