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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电影蒙面入室抢劫 触犯刑律最终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08-07-22 16:24:44


    近日,郸城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六人模仿电影情节,用丝袜套头蒙面,用透明胶带捆粘受害人,持凶器入室抢劫案。被告人王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公诉机关诉称,被告人王某早期辍学,与一些少年一起无所事事,经常上网吧打网络游戏看暴力电影,深受电影情节影响。2008年3月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王某伙同得彬(另案处理)等五名未成年人,驾驶一辆机动三轮车到郸城县城郊乡一家废品收购站。几人模仿在电影中看到的情节,用丝袜套头蒙面,两人在外望风,其余四人手持钢管等凶器撬门进入废品收购站内,用透明胶带将被害人杨某的嘴、手、腿捆粘后,采取殴打、威胁等方式抢劫现金5000元、诺基亚手机一部、存折一个以及废铜、铝、铁等物品。待王某等人走后,被害人杨某慢慢将鞋退掉,双腿挣脱胶带后,在嘴和手还被捆粘的情况下走回家并报案。

    郸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方法入室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罪罪名成立。为有效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综合其各种犯罪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本案中,王某等人无所事事,经常沉浸于网络游戏和暴力电影,最终模仿电影情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于未成年人除家庭、学校给予及时正确的教育外,社会各方也有必要努力为其营造一个健康、积极的外部环境。

责任编辑:刘学勇    

文章出处:少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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