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时事新闻

黄松有: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发布时间:2008-08-01 18:17:49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7月31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强调,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按照司法为民要求,扎实稳妥地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与时俱进地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不断开创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黄松有说,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努力探索诉讼程序与人民调解程序的有效衔接,推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新的活力。据统计,2007年,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4800238件,调解成功率为96.9%。

   黄松有说,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和谐运行的重要方面。在当前人民法院受案数量迅猛攀升、有限的审判资源难以承受案件压力的新形势下,应当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维护稳定的高度重新审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人民调解所具有的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党委对完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领导,与政府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切实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黄松有说,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成熟的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人民法院基于其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最终司法保障的职能地位,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应当大有作为,也大有可为。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和相关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刘学勇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