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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拓展维权渠道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8-09-01 09:55:30


    近年来,郸城县人民法院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县政府、县妇联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将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责无旁贷的义务,不断提高维护妇女权益的自觉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拓展妇女维权渠道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妇女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培养和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其举证能力和举证的自觉性。利用集中排期开庭等形式,鼓励当事人旁听其他案件的审理,并组织一些诉讼能力较低的当事人到庭旁听,使其通过亲自旁听,从中受到启发,而提高其自身的诉讼能力。  

    二、强化庭前指导。在立案阶段,由立案庭向当事人发送《当事人举证须知》和《提示举证通知》,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明确告知其举证责任及举证范围,使其了解“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以及举不出证据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明确列举出该类型案件的举证范围。  

    三、强化庭审指导。主审法官指导当事人出示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对于诉辩能力较差的女当事人在进行举证指导时,除不失时机地主动询问外,还引导其向对方发问或交叉询问,以便暴露对方证据的矛盾、错误或不实之处,从而降低对方证据的证明力,使对方承认某些有利于女当事人的事实。

    四、组建维权合议庭。该院适时组建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选拔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女性审判人员参加合议庭,并邀请女性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五、推行司法救助。该院对于诉讼能力差,又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女当事人,在减免其诉讼费的同时,主动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补救措施。对于胜诉后因对方当事人无偿还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及时提供司法救济。  

    近年来,该院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了一批的抢劫、强奸刑事案件,有效保护了妇女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树立保护与和谐理念调处了一大批婚姻家庭方面的民事案件,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

责任编辑:刘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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