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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多渠道完善便民措施彰显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08-10-13 10:30:37


    今年以来,郸城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在审判工作中常存爱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常做为民之事,不断多渠道、全方位拓展完善便民措施,真正把爱民、便民、利民落在实处,将司法为民贯彻在行动上,收到了党委满意、群众称赞的良好效果。

    一、加强诉讼指导。转变服务理念,在立案庭设立便民接访导诉台,建立诉讼调解中心和诉讼指导服务中心,配备专门人员,增添必要的设施,实行立案、查询、诉讼材料收转和诉讼引导一站式服务,加强立案前的诉讼引导和来访来诉群众的分流工作,为当事人提供贴心的诉讼服务。

    二、推行人性化服务。在立案大厅和审判场所添置椅、凳,提供专门场所供当事人涉诉期间临时休息,放置必要的笔墨纸张、饮水机等便民设施,摆放和张贴法制宣传材料、诉讼基础知识材料,为老年当事人提供老花眼镜,为残疾当事人提供轮椅等人性化设施,选派专人对当事人诉讼文书的撰写予以指导。

    三、实行便民立案。在实行人民法庭和立案庭立案双轨制的基础上,制定实施《郸城法院十项便民立案措施》,全面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立案措施,大大提高了立案效率和办案效率,方便了辖区当事人的诉讼,优化了司法资源。

    四、倡导巡回审判。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将巡回开庭作为办理案件的主要方式。在春耕秋收农忙时节,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等的案件,将法庭搬进群众家中,开到田间地头,设在学校企业,切实减轻群众讼累,发挥庭审的教育宣传功能。

    五、规范司法礼仪。要求法官转变司法理念,严格按照省高院《司法礼仪规范》的要求,改善庭审中的审判作风,遵守庭审规范,不随意取消、推迟、更改开庭时间,不随意增加开庭次数,不随意做有损司法形象的举动,不断增强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形象。

    六、畅通诉求渠道。该院积极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简化审批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查阅设施,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查阅案件档案材料提供必要的方便。向社会公布监督咨询电话,在法院网站设立监督邮箱,提供24小时全方位的监督咨询服务,通过畅通诉求渠道方便群众监督,提升司法效能。

责任编辑:刘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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