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强化执行和解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发布时间:2008-10-23 20:58:38


    为进一步消除“空调白判”现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郸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谐办案理念,多策并举做好执行和解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加快了执行节奏,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当事人权益的最大化。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和解率达29.5%,较去年同期增长近10个百分点,执行和解后自觉履行率达100%。

  和解执行措施到位。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认真查看案卷材料,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履行能力,通过因势利导、换位思考、耐心释法等途径,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让其真正明白法律的规定和拒绝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为执行和解打下坚实基础。

    和解风险告知到位。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存在信用风险,确保申请执行人慎重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告知被执行人签订和解协议后,必须如约履行,恶意逃避债务应负法律责任,避免存在侥幸心理。  

  和解结案监督到位。建立严格的执行和解结案审批制度,杜绝执行法官滥用权力强迫、诱引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定期跟踪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并登记备案,督促指导当事人尽快自觉履行义务,防止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履行。  

  和解履行监管到位。被执行人在签订和解协议时须如实申报财产,保证如期履行协议内容,必要时由被执行人提供相应担保。执行法官全程监督履行情况,确保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履行,一旦发现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和解执行考评到位。该院将实际履行完毕作为目标,建立起以执行到位率为核心,以实际结案率和执行和解率为重点的执行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对执行和解率高、执行到位率高的庭室在考核分和物质上给予奖励,通过奖优罚劣确保执行和解落在实处。

责任编辑:刘学勇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