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受害方伤势严重,经多家医院治疗终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受害方不仅因医治伤者花去大量医疗费,而且由于失去亲人精神遭受极大打击,生活雪上加霜。肇事方由于被抓到监狱,采取宁蹲不配的态度。案件经交警支队、检察院等多个部门的调解,肇事方仍然坚持拒绝赔偿,一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经公诉到郸城县人民法院后,少年庭金键庭长与王娜副庭长高度重视,仔细分析案情,发现被告人原本有个幸福、和睦的家庭,其不赔偿的原因是怕赔偿后妻子儿女无法生活,因此采取了宁愿自己坐牢也要省下钱留给孩子的做法。于是办案人员适时借助被告人家属、亲戚、邻居的力量,认真做好被告人在物质上予以赔偿的思想工作,协调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知名人士的力量,内外联动,整体结合,做好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及时给予受害人物质赔偿的思想准备。办案人员从被告人的家庭开始做他的思想工作,告知被告人在物质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后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如果在监狱认真表现还可以获得减刑、假释,这样很快他就可以刑满释放,又可以用自己的能力挣钱,与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育被告人要换位思考,体谅受害人的难处。经过细致入微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在理与情、法与刑面前,被告人终于被说服,主动与受害方达成了刑附民调解协议。很快,受害方就拿到了9万元的赔偿金。就这样,历时数月、经过几个部门协调都没有成效的刑附民案件,在郸城法院法官的耐心细致地努力下,开出了当事人握手言和的和谐之花,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据悉,郸城县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创新调解机制,采取以事实为前提、全程调解,以自愿为基础、注重合法,站稳公正立场、打好攻心战等机制,并实施一个保障、两个借助、三个把握、四个到位的方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自愿履行义务,以人为本追求案结事了,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2002年以来,该院近300起刑附民赔偿案调解率达到97%,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