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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四个强调”严打盗抢犯罪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8-11-06 17:00:28


    为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郸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三个至上”为办理盗抢案件的指导方针,积极采取“四个强调”有力举措,加强工作协调,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促进当地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党委、群众的一致肯定和赞扬。

    一、强调责任,实行领导问责制度。对涉及“两抢一盗”案件,落实庭长办案责任制度,要求庭长应亲自参加办案,并对庭长办案的数量、范围以及要求等都作了务实的硬性规定。在办案数量上,实行指标管理;在办案范围上,应以办理大要案、疑难复杂等案件为主;在办案要求上,应讲究审判艺术,确保质量和效率,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在主管副院长的带领下,积极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又好又快地办理案件。

    二、强调效率,建立限期办结制度。在办理“两抢一盗”案件过程中,对基本证据充分、基本事实清楚的案件,依法简化审理程序,坚决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结。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全部适用简易程序简化审理,尽量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第一时间发挥刑事审判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教育人民的职能。

    三、强调效果,建立案件办理示范制度。该院通过院长主办案件,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回归其作为“精英法官”的身份,通过院长亲自坐堂办案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带动了“两抢一盗”案件专门合议庭法官办案的主动性,从而带动全院的审判工作。对于办理质量较高的盗抢案件,实行典型案件示范制度,主办法官现身说法,带动其他法官办理高质量案件的积极性。现在全院已经形成了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 ,办“铁案”的良好氛围,案件的改判、发还率为零,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四、强调预防,通过参与综合治理推动平安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严厉打击盗抢犯罪打击、震慑犯罪分子。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次深入社区和农村治安盲点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加强与检察、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做到防患于未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刘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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