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温暖的阳光赶走了初冬的寒冷。当事人张某手持一面鲜艳的锦旗来到郸城县人民法院,锦旗上“赠:郸城县人民法院温院长,严格执法,为民做主”的金色大字异常醒目。张某以此种方式表达对该院启动救助机制,垫付近10万元执行款为其儿子治病的感激之情。
张某的儿子玩鞭炮时不小心手被严重炸伤,医院经诊断决定将张某儿子的手指截掉。截肢后,张某儿子的小臂出现萎缩,转往上海继续治疗。随后,张某将医院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后,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张某医疗费等损失9.2万元。在两次审判的法定程序过程中,张某为儿子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已无能力继续支付儿子的各种费用。张某随即申请执行,由于医院暂无能力支付,加之拟申请再审,案件的执行暂时遇到困难。眼看着儿子病情日益恶化,心急如焚的张某多次到法院执行局、院长处反映问题并申请执行。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温新征得知情况后,对群众的切身利益身感同受,立即会同有关人员研究案情。为了使张某的儿子尽快得到治疗,避免病情恶化,该院依程序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在紧张的办公经费里凑出9.2万元,做为执行款垫付给了张某,让张某立即赶赴上海为儿子看病。收到救命钱的张某欣喜不已,特地为郸城法院送来了锦旗,表达对该院及温新征院长满怀爱民之心、垫付执行款的感激之情。
据悉,为了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但因被执行人经济困难得不到赔偿的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郸城法院启动了司法救助机制,并制订了有关制度予以落实。该院对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情形的当事人准予免交诉讼费用;对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家庭生产经济难以为继等的当事人准予减交诉讼费用;对于追索社会保险金、交通工伤事故等的当事人准予缓交诉讼费;对于打赢官司由于各种原因权益得不到维护又急需费用的当事人启动司法救助。同时该院还实行了为困难群众指定代理人、主动依职权调查取证、在立案庭设立免费法律咨询导诉机构等有力措施,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能得到赔偿。仅2008年,该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先后缓、减、免交诉讼费63万余元,启动司法救助资金29万余元,先后为困难群众办理低保、协调安排就业25人次,通过司法救助机制的有效运作,为社会弱者打开了希望之门,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