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对新时期政法系统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挑战更加严峻的事实,郸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以正确认识新时期的新要求、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党组书记、院长温新征要求全院干警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从四个方面创新司法理念,积极为促进社会和谐、助推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一是“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要求全院干警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服务意识。该院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思想上与县委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在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善于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周全考虑处理结果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要求全院干警必须秉持一心为民的宗旨,注重保障民生的实效。该院始终把审判工作的重心定位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切身利益的诉求上,把审判工作的目标定位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和谐社会的追求上,把审判工作的方针定位在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上。实践中,更加重视社会公众对司法效果的评判,认真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取得人民群众对裁判结果和过程的信任与认可。同时不仅做好案内功,追求案结事了,更注重做好案外功,多做思想疏导、释法说理和息诉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凝结信任。
三是牢记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要求全院干警必须具有智慧地处理复杂问题的理念。面对社会价值的平衡与冲突,该院要求法官要具有大局的意识、政策的眼光、法社会学的思维、处理棘手问题的智慧和经验,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研透社会,熟识人情,对地方性知识和风俗民情有恰当的把握。该院法官坚持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司法智慧与政治智慧,在裁判中更加注重对法律精神、法律原则的把握,对社会背景的考量,使案件处理结果于法相合、于理相通、于情相融,使得法律公正与“公道自在人心”最大限度地契合。
四是面对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客观现实,要求法院管理必须具有标本兼治的思路。针对长期研究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好的问题,该院从典型案件入手,着力从根本上正本清源,抓好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要求的“四个建设”和“四项制度”的构建。要求全院干警统一认识,正视问题,认真解决,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思路,坚持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主动查问题、抓典型、重整改、树新风,从根本上抓住监督不力、执行难、申诉难和司法作风这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突破,力求实效,以务实有效的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好形象,造就人民信任的法官队伍,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