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郸城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9-04-07 10:41:19


    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郸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健全完善和谐执行机制,大力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维护了执行权威。自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精神,执结了一批涉及大型企业和“老赖户”的“骨头”案件,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扬。

    一是坚持执行公开。做到执行案件立案和恢复执行标准公开;案件执行程序公开;案件执行进程公开;案件调查结果公开;强制执行措施公开;评估、拍卖或变卖程序公开;参与分配程序公开;案外人异议审理公开;案件执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效率,以公开树法威。

    二是落实风险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立案执行时,向其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其在各个执行环节应承担的举证义务和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通过有效行使释明权促进当事人积极配合执行。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实际执行情况,随时告知当事人面临的执行风险。

    三是做到执行适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批、审核强制措施,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在重大节日、婚丧等时间或公开场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保护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的生存权、人格权,保持执行目的和执行手段、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利益之间的合理平衡,坚持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实施执行联动。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执行工作联动,建立党委政法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的联动执行工作机制,拓宽获取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信息的渠道,以全面、及时、有效掌控执行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到位率,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五是加强执行和解。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执行工作,依法保障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的执行救济权,通过行使释明权和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做深、做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促进当事人执行和解,督促当事人如约履行义务,实现执行效果最大化。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