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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转变思想观念全力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9-05-18 11:46:38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郸城县人民法院通过自查自纠,对自身进行“全面体检”,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切实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做法,进而将科学发展意识深植于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在发展观念上转变,坚定理想信念。该院将“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坚决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利己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努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在服务观念上转变,树立大局意识。该院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切实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观念;切实转变被动服务、消极司法的观念,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切实转变重裁判、轻调解的观念,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运用综合协调的手段,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在司法观念上转变,坚持为民司法。该院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根本问题,杜绝衙门习气,克服官僚作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在思维观念上转变,树牢创新意识。该院切实转变机械、教条的思维观念,坚持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谋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因循守旧、封闭保守的观念,树立求真务实、尊重规律、改革创新的观念,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责任编辑:刘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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