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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六项对策预防违法违纪现象

  发布时间:2009-12-10 09:36:24


    12月5日,郸城县人民法院收看完县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后,结合省高院编发的《警戒与警示》教材,对该教材中的28个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地归纳与分析,认为这些法官在执法实践中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即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执法中乱作为,侵犯人权问题,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执法问题,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执法不作为问题,利用职权执法犯法问题。针对这5个方面的问题,郸城法院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提出六项对策:

    1、严格依法办事。在司法实践中,切实做到裁判行为过程、结论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上依法开展,判决结果依法作出,裁判行为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始终保持法律的严谨性。

    2、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每个诉讼主体的法律人格、诉讼地位、法律权利的平等性。使之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3、确立执行为民理念。在办理案件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审判工作中的第一要务,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现实问题。

    4、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意识,把尊重和保护人权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实现法律的公正和保障人权两者有机统一起来。

    5、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实体追求公正、客观地认定事实和确立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做到罚当其罪;在程序上做到中立、平等和公开,以程序的公正来促进实体的公正。

    6、规范司法行为。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坚持以制度管人原则。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及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规范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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