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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架采取六项措施保障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

发布时间:2010-01-05 09:00:40


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直接、全面、客观地了解法院工作,郸城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理念的同时,把接受人大代的监督作为改进和推动法院工作的“治弊良药”抓实抓好,积极采取六项措施,认真落实六项工程,确保了人大代表及时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有力地支持了法院工作,保障了司法公正。

  近年来,郸城法院一直重视人大代表对该院工作的监督活动,特别“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将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战略高度抓紧抓实。为规范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制度,该院采取六项措施,即开设联络电话,设立信箱,开辟接访室,建立接待制度,规定接待日,定期反馈工作情况及信息。为拓宽与人大代表的沟通渠道,该院落实“六一工程”,即邀请人大代表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旁听一宗案件审理、监督一次案件执行、参加一次听证会、查明一次案件事实、参加一场座谈会”。将法院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置于人大代的监督之下,从而使代表们得以更直接、更全面、更客观地了解法院工作,更好地监督和支持法院工作。

    自该院上述硬性措施实施3个月以来,先后8次邀请了50多名县市人大代表和司法监督员参加该院的旁听案件庭审、听取法院工作汇报等多项活动,不公提高的案件质量,增强了工作效率,而且架起了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相互沟通的桥梁。代表们提出的20多条建议和意见得到及时解决和回复。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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