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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我院推行机构改革和部分人事调整

  发布时间:2010-01-06 16:23:47



张怀根院长作会议发言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凤华宣读人事改革方案


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景成作会议发言


会议现场

   2010年1月4日,郸城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开展人事机构改革。这次机构改革本着精简与效能原则,撤销了计划生育庭,增设了信访督查办公室和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按照德才兼备、各尽其才的原则,调整并任命了一些部门的负责人,免去了一些退居二线同志的职务,提请人大任命了部分庭长、副庭长及一大批审判员。通过改革,郸城法院整合了有限的审判资源,明确了工作和重点和难点,进一步健全机构和完善人事布局,为我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是撤销计生庭。计生庭主要负责计划生育罚款案件的执行,该类案件,按性质说属于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属于行政庭非诉执行案件的一类,近年来计生案件大量减少,院党组果断的决定撤销计生庭,将庭内人员平调到院内各部门,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配置。

   二是设立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近年来随着涉诉信访案件出现,信访问题已成为制约法院科学发展,影响法院形象和法治进程的不容忽视的现象。这类案件的特点是时间长、难度大、当事人抵触情绪强,容易引发社会问题,面对棘手的信访案件,我们不能回避,应当正确地对待信访案件,深入全面地分析信访案件产生的原因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化解,思想上高度重视,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院党组审时度势,参照市中级法院的作法,设立了信访督查办公室,为我院科学处理信访案件提供了保障。

   三是设立评查问责办公室。开展案件评查有利于规范承办人依法行使审判权、加强审判监督、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有利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已成为共识,市中级法院加大了对基层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的考核。为进一步作好该项工作,院党组参照市中院的作法,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建全机构,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

   四是调整了一些部门的负责人。提拔了一批年轻有为,素质过硬的干部,及时提请人大任命了一大批审判员,充实了审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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