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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力求四个“明显”

发布时间:2010-02-25 08:41:15


新年伊始,郸城法院为了强化全院干警在新的一年里的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促进司法公正,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怀根的领导下,由纪检组长部署,在全院召开整顿纪律作风活动,并提出了对活动的四个“明显”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有明显提高。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勤政廉政、执法为民的意识要有新的提高。坚决摒弃和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权为民用。

二、纪律观念要有明显增强。干警都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责任观念,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以严肃的纪律保证院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作风要有明显转变。克服工作作风飘浮、工作不负责任以及追求奢华、讲求排场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作风,真正成为“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四、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升。信访投诉、发改案件要有明显减少,办案效率要有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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