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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五一”节与干警约法三章

发布时间:2010-04-30 08:47:41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认识上消除特权思想,使干警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达到事事有监督,行为有约束之目的,4月29日上午,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会上,院长张怀根与主管副院长、副院长与各庭室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约法三章,擅越雷池、踏雷触电者,将受到严厉惩罚。

约法三章的主要内容是:法院38辆警车全部封存,任何人不得动用,即便是执行公务,应有院长亲自审批,其他副职无审批权限;禁止参与赌博、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参加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邀请到歌舞厅、夜总会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接受有色情内容服务等违法违纪行为;禁止干警以探望领导、走亲访友等名义,搞感情投资、权钱交易。

为堵塞漏洞,该院同时规定,凡干警外出或到外地旅游、探亲访友,参加社团组织,本人及家庭成员与他人发生重大纠纷,参加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必须先向院长或带班副院长履行告知义务,并报政治处备案。

为将“约法三章”能够落到实处,该院还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督查领导小组,采取明访、暗访、走访的方式对干警外出活动进行督查, 凡不按“约法三章”内容办理,导致违法违纪行为或给社会、法院带来不良影响及后果者,一经查实,除按“两个办法”及监督管理办法处理外,消评先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晋升。值班人员明知存有问题而未查明落实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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