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郸城法院实施“六严”战略促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0-07-28 09:00:37


    根据我县未结执行积案多、执行人员少的实际情况,我院适时研究执行工作新方案,新措施,实施“六严”战略清理重大、疑难案件。

    1、未结执行案件排查清;凡属于未结执行案件,一律有法院按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单位、姓名、立案时间、执行时间、执行标的等项目列成表格逐件报纪检组登记造册。2、执行积案量化清;根据已公示的案件按案件的性质、每个领导所管辖的区域逐件逐个量化到人,实行首位执行负责制,一包到底。3、执行风险告知清;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所享受的权利以及所要承担的义务和可能遇到的风险、责任,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时要将《风险告知通知书》一字不漏地告知申请和被执行人。4、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登记清;按照该院制定的《查封、扣押财产管理办法》及《委托评估及财产处置办法》,要求执行人员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时务必逐项登记清楚,财产处置权交裁判综合科实施。5、未结积案限期执结清;凡因主观原因在指定期限内未能执结的执行人员,除给予通报批评外,一律待岗培训,换员执行。因客观原因致成的,经督查室“会诊”后,按法定程序予以办理;6、执行款物及时兑付清;执行后的款物能当场交付的,当场交付,不能当场交付的,由法院综合科代收后务必3日内将款物交于申请执行人。严厉禁止执行人员私收被执行人款物。为使“六清”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我县还专门成立了未结执行案件督查组,负责监督“六清”制度的落实情况。督查组有权对不按制度办理的有关人员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