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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三项措施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

  发布时间:2010-08-04 09:00:39


    为提高执行效率,解决“执行难”,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郸城县法院执行局从提高执行法官的司法能力入手,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方式,提高执行艺术,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建立民调网络、解决热点问题、推进执行工作的总体要求,努力使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构建大民调网络。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目的,坚持三个到位、落实四项制度,实施五个创新的长效运作机制,构建大民调网络。即认识到位、调解指导到位、适用调解措施到位;实行调解联络制度、调解培训制度、调解信息反馈制度、调解回访制度;实施组织创新、调解职能创新、调解程序创新、调解方式创新、调解模式创新。以此实现了当事人“无反悔、无申诉、无缠诉、无矛盾激化”的四无调解目标。

   二是解决热点问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施行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建立醒目标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规定凡符合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符合减、免、缓交诉讼费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批准。对于司法救助的案件实行三统、四优、五到位。对于涉法信访案件,实施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定标准,包处理“五定一包”责任制,确保涉法信访案件零越级、零积压、零反弹、零信访目标的实现。

   三是促进执行工作。在认真该院制定的《计算机诉讼信息管理规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基础上,实施6项制度:即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度、立案审查机制度、财产强制申报机制度、责权分配机制度、执行联络机制度、执行救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让被执行人有能力及时履行,无能力想法履行,赖账者尽力,出逃者无路,暴力抗法、拒不履行者受到法律制裁同时,也得全部履行,彻底走出了“清完又积”“边清边积”的怪圈。

    同时,严格按照市法院制订的《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此次会议上各项工作的通报,查漏补缺,进一步增强“见先必学、逢先必争、有优必创”的争先创优意识,从院政管理、队伍建设、办案质量、基础建设、五项工作以及争先创优六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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