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郸城法院构建人大监督新体系确保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0-09-03 08:41:01


为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落到实处,竭力消除“空调白判”现象,郸城县人民法院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活动中的“治弊”良药,适时制定和实施5项制度,用实际行动构建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全程监督新体系,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所认真实施的5项制度为:1、案件汇报制。按照最高法院所明确的重点清理的5个方面的案件范围,将未结执行案件数量,案件种类,当事人的身份,执行标的,疑难程度,执行期限等事项上报给人大,以增强人大对重点未结执行积案监督的针对性。2、执行参与制。为规范执行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不必为等现象,在重大案件执行过程中,邀请至少2名人大代表现场参与,跟踪执行全过程,以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促进疑难复杂案件按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顺利执结;3、措施报告制。对重点、重大、疑难等案件的执行,特别是涉及被执行人系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案件,执行人员在依据拟定的执行预案实施强制措施时,务必按法定程序先报告于人大,待人大审查或审批后,方可实施。4、执行协调制。对于人大督查、督办或交办的执行案件,在穷尽一切执行手段,采取硬性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争取人大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恳请和通过人大对案件予以协调,从中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使案件如期执结。5、案件评议制。执行行为是否规范、执行措施是否得当、执行效果是否最佳,是否体现司法为民宗旨,定期向人大“问诊”,让人大“把脉”,以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的形式,对执行工作进行评议,针对所反提出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整改。

   自5项制度落实以来, 1至6月份,该院案件执结率达76.55%,同比增长了25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到位率达83.65%,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社会职能部门收到控告执行人员违法违纪信件为零,引发的涉执信访案件为零,有效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