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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建立少年审判长效机制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0-09-30 08:55:39


郸城县人民法院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程”来抓,潜心研究和精心探索新形势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新办法,有效实施“一个加强、二个回访、三个建立、四个优先”的长效运作机制,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2010年所办38起涉少案件改发率为零,回访中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为零,受教育青少年犯罪率为零。郸城县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连续逐年递减,为郸城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出了突出贡献。该院少年庭受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注重以调解方式审结案件,有效化解矛盾,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个加强是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成立了审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专设了少年案件合议庭和少年案件学习、研究室。定期特邀陪审员和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审理与旁听。进一步交业务精英充实少年审判队伍,配备了电脑和专用办案车辆。

二个回访是对判处管、缓、免,刑满释放人员做到案发地进行回访,针对具体未成年罪犯的特点,落实帮教措施。对正在服刑的少年犯经常深入监所,劳改场跟踪回访,及时挖掘动态信息,掌握改造材料,以便实施动态管理,实施具体措施。

三个建立是与公安、检察、司法、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建立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网络。与乡镇司法所、民政所、村委会联络建立帮教基地。与县各中、小学联合开展法庭和学校共建活动,建立教育维权网络。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

四个优先是对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青少年,实施司法救助。在办理涉及民事权益的案件时切实做到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开通青少年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配合职能部门向特困青少年发放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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