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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多措并举创新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14 08:51:09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在完善项和实施各项制度确保陪审员作为非职业法官参加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的同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人民陪审员高素质增养上,采取4抓战略的长效运作机制把确保培养人民陪审员高素质工作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司法公正。

1、抓理念,培养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要求人民陪审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以及政策水平,从根本上培养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维护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坚定性,淡薄名利,从严律已的紧迫性。

2、抓修身,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要求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各项审判活动中要慎思、慎行、明察,人心灵的深处达到“无求、无畏、无欲”境界。随时要有清醒的办事头脑,冷静的分析问题,时刻尊重人民赋予的权力,寓情于人民之中。不被世俗所侵蚀,不被权力、利益所动。为人正直、正义、正道、正派,在人民心目中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3、抓学科,培养丰富的文化素质。要求人民陪审员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档次,利用业余时间多学、多看、多汲取有关法律、哲学、文学、历史等方面的书藉报刊知识,教育他们只有掌握了知识,有丰富的文化素养,才能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审判实践。在达到大专学历的基础上,开拓视野,培养理论水平,法学水平,政策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实践的需要。

4、抓培训,培养较好的业务素质。该院建立长效运作机制,加快对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明文规定对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在要求系统化学习的同时,走自学,干警帮助学,专家教授指导学相结合之路,以增进其业务理论和业务技能,为更好地参与从事审判或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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