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自开展“五五”普法以来,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县普法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全院干警的法律素质和司法水平,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郸城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创新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我院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和激励机制,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突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县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通过处理各类民间纠纷,向人民群众灌输法治观念,引导全市公民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
2、创新教育模式。为开拓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法,我院一是创办郸城法院网站,开设法制栏目。通过法制小故事、法律知识问答、法制图片、卡通漫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中小学生宣传法律法规,起到寓教于乐的作用;二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模范法官”、“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优秀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各类评选活动,扩大普法工作影响面和带动面;三是选编一些典型案例,到厂矿、企业,就每件案例作出点评,以促进企业学法用法,合法经营,正当竞争;四是整合社会普法力量,加强相关部门协作,积极组建我县普法志愿者队伍,着重为企业、农村、社区和广大青少年送法上门,让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维护他们自身合法权益,凸显普法效果。
3、创新工作载体。为不断加强农村和民营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着力推进农村和民营企业普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做好日常农村普法宣传的基础上,着重抓好每年“12.4”法制宣传日及全市物资交流大会的宣传机会,采用宣传车、义务咨询台及无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新颁布的与群众有切身利益关系的法律、法规和《农村适用法律知识手册》,在集市、闹市区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达到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建议企业制作固定宣传栏,由法院提供宣传资料,向职工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职工利益的劳动合同法》、《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等将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切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
4、创新教育模式。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开展。要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近几年,我院定期到辖区各单位及基层组及社区组织学习《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务员法》、《物权法》、《个人所得税法》、《劳动合同法》、《土地法》、《城乡规划法》、《信访条例》、《人民调解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把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观念引导到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决策上来,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有效推动依法行政,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